1、考试结束30日后,北京市教育考试指导中心将为参加考试者出具《成绩单》,并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按原来件的地址和名称,将《成绩单》和收费凭证一并寄送。
2、凡参加“安全评价知识与能力考试”并且成绩合格者,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,凭合格《成绩单》以及其他有关材料,按有关规则申请从业登记。
3、报名者可于8月3日至9日登陆北京教育考试服务在线(网址:www.bjees.com),进入“安全评价知识与能力考试”系统查询考试结果。
【 2008安全评价人员考试网上培训课程介绍 】
【2006年安全评价人员考试结果查询申请程序】
【关于2006年安全评价人员考试基础知识科目通过标准的通告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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